看球数载,我对一些不知名球队的当家球星也是知之甚少,在大学疯狂追球的几年中,我知道了科比、詹姆斯和麦迪等等球员。在高中和朋友去看热火詹姆斯和马刺邓肯的对弈到现如今的湖人、雄鹿和快船等等超级球队的比拼,一幕幕回忆起来真是印象深刻。确实,NBA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感动,比如喜悦、激情、悲伤等等。今天,我来给大家讲一个不一样的故事。

意外的冠军

让我们把时间定格到2019年6月14日,随着比赛哨声的响起,多伦多猛龙队的洛瑞站在球场的中央,手里抱着奥布莱恩奖杯时内心感慨万分。他知道没有今年团队的整个运行操作,没有小卡面对着76人的乔丹式绝杀,没有西亚卡姆的优异表现等等,今年自己怎么也不可能有机会得到这宝贵的奖杯。前几年,德罗赞和他两人组成后场双枪每次到东部季后赛时,总会遇到詹姆斯这恐怖的对手,每一次,詹姆斯都成功地让他们止步于总决赛的大门。谁都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得到成功,他更想和德罗赞一起得到总冠军。德罗赞至今都会觉得猛龙做的不厚道,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送到炎热的圣东尼奥马刺队,尽管他知道自己作为领军人物显然与小卡差了一截,可就算事实如此,内心也不愿去相信。

无论过程怎么样,洛瑞算是收下了人生中最珍贵的奖杯,他原本以为自己和德罗赞能够迈过詹姆斯走到勇士面前,可上帝从未给过他们一次这样的机会。在这个NBA的舞台上,集结了全世界最厉害的一群顶尖篮球运动员,在这样的人群中竞争也是格外激烈的,而要想打出名堂。如果你不是什么天赋异禀,那么第一件事就是要学会一门独门秘籍。洛瑞痛恨命运的不公,他没有像其他球星一样变态的身材,或者是高超的技术,从他来到NBA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只能像许多默默无闻的打工仔一样,在打到比赛快结束的时候上场打几分钟,像一场伟大表演结束后的点心一样成人茶余饭后的谈笑。所以,当洛瑞手里抱着金光闪闪的奖杯,用自己厚大的嘴巴亲吻着奖杯时,内心定是满满的激动,也觉得自己定是替德罗赞完成了梦想。

打破阶级

可是,正如无数进到联盟之后默默无闻的人一样,尽管怀着伟大的梦想,可实现被铭记的终究是那少少的几个人,正如每个人都渴望变成迈克尔-乔丹,可这个世界却仅有一个乔丹一样。话又说到林书豪,他从尼克斯变身林疯狂,到在猛龙队替补席上得到总冠军的传说,谁又知道这里面付出了多少的汗水。更何况,即使像麦迪、纳什和艾弗森这样的天才,却终身无冠,更让世人觉得可惜。NBA和我们的世界一样真实残酷,富人可以享尽富贵,而大多穷人却只能饿肚子,看不起病。可是《贫民窟的百万富翁》和《阿甘正传》传递出的拼搏奋斗和冒险探索精神却深深的吸引着我们,最下层的人也有一天获得成功,这才是NBA富有魅力的存在。

洛瑞从小立志打球,183的身高在NBA自然是打控卫的位置, 2006年选秀出来的他刚进NBA时确实是默默无名。他的面貌不帅,体重显得很笨重,不过他很勤奋,力量确实很大,因此也被称为“小钢炮”。他在联盟选秀时球探在上面的评语我觉得很不友好,上面是这么说的:有能力组织球队进攻,传球水准高,但发挥不够稳定,易受情绪影响,是否能担任NBA球队的全职控卫还是个问号。我觉得这样一段评论是十分不友好的,它很有可能影响一个球员在这今后比赛中的整个职业生涯。24顺位的他进入灰熊后表现得一般,按照他当时的方向和水准,也就是普通的蓝领。之后选中的康利明显有着更好的天赋和资质,作为球队肯定是喜笑颜开,而作为他就面临一个是去还是留的问题。

艰难的选择

要知道任何一个新秀对于母队都着很浓厚的感情,在进入NBA后母队给与的培养是最多的,让他们离开球队是一个很困难的选择。洛瑞粗糙憨厚的面容下藏着一个宽广坚强的心,他深深地爱着灰熊,但更明白自己此刻要成长,要像鸟儿一样学习展翅翱翔。可是,在灰熊还有一席之地,要是在火箭没有打好怎么办?那可能就是裁员、发展联盟,甚至是海外打球,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。可是,成功必然伴随着风险,敢于冒险的人才有资格参加这场游戏。去吧,尽情的去吧,洛瑞不愿意接受平庸,哪怕变成一块钢铁去接受打磨。现实往往不尽人意,在火箭里的他依旧是个替补,不过好在他的出场时间越来越多了,他自身也越来越稳定,或许一切达到了效果。但是棱角依旧在,在姚麦光辉的衬托下,他和布鲁克斯形成了一动一静的后场组合,被人津津乐道。可是,他不想再当替补了,哪怕再离开火箭,他也要做出改变。

是什么限制了他?是别人看不起他的身材、球技和出身吗?不,是技巧,是三分,是防守,这些才是一切。这个东西很有趣,像极了某些人抱怨自己命运不公,而不去冷静分析自己哪里不足,缺点是什么。篮球,再怎么复杂,不过也是防守和进攻这两个过程。通过数据很明显就能够看出来,作为一个后场控卫,三分球命中率仅有27.6%是不合格的,尽管你可以通过别的地方来弥补它,但在高手面前,这就是你致命的缺点。木桶理论在NBA照样适用,无论你承不承认。那么,让我们开始吧。

壮年得志

洛瑞练三分球很是辛苦,每天投数万个球来保持自己的手感,这种大量针对某种技术的改变体现出来的效果很是明显。他在下个赛季三分球就来到了37.6%,再加上自己提升的对防守、进攻和传球的理解,在球队终于不用再做替补。针对一个1.83米,24顺位的控卫,除去像保罗、艾弗森和纳什这种技巧型的,还有一种恐怕就是贝弗利这种严防死守型的,但这一切都不重要,能够百分百的融入球队才是最好的控卫。

他到猛龙后的日子里,与德罗赞相处很融洽,凯西教练告诉他说要做一个领袖,希望他去承担更多的责任。洛瑞终于能够带领一支球队了,他要让自己成为队友的榜样,和阿赞一起获得胜利。在2013年到2014赛季,洛瑞打出了职业最好的水平,79场比赛中出场36.2分钟的时间内得到17.9分。而所有这一切,仅仅在六年前他就做到了。

洛瑞,无论你说他哪一点不行我都承认,可是你必须要承认他的伟大。完成自我的改变来成就伟大,这不是一句随随便便说说的话就能完成的。可是严寒的多伦多也就只有在小卡来临的这一年得到了总冠军,按照现在猛龙的薪资空间等实际情况,像小卡这样的巨星再降临多伦多似乎不太可能。但,能为多伦多带来队史首冠,足矣!34岁的洛瑞的生涯所剩无几,也许再在猛龙呆两三年就宣布退役,然后等待一个佳日让7号球衣缓缓再球场升起。这一切,就像是梅花盛开那样,那一刻,觉得美丽足矣。